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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S店上牌忽悠消費者高價買車被起訴

本報訊限牌令出台后 ,許多汽车销售商打出了買車上牌一條龍的促销口号 ,先生就听信了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宣传 ,急于买车的他付了定金。


此后 ,先生卻發明市價25000元的車銷售商卻要價45000元 ,为此他起诉销售公司要求退还多收取的金额。据悉 ,这是北京市采取疏堵新政以来 ,法院受理的首起汽车销售纠纷案。


據原告先生讲 ,20101225 ,就是购车新政实施后的第一天 ,先生到位于花鄉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的北京某汽車銷售公司處買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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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销售员告诉他 ,目前只有他们店的车可以上牌照并能免费提供一条龙服务 ,鞭策先生赶紧交定金 ,并称过了下午5時公司就不讓再賣了。


在销售员的鼓动下 ,先生立即刷卡交了10000元定金 ,定下某型号的汽车 ,并見告要带空调的 ,双方口头约定总价45000元。


然而 ,令先生没有想到的是 ,此后销售公司打来电话告诉他 ,带空调的车型没有现货 ,只能买不带空调的车型 ,但价格同样是45000元。


先生立刻體現反对 ,销售公司却一改卖车时的热情态度 ,告诉他不要车可以退定金 ,但要扣除各种手续费 ,要车就必须按45000元支付车款 ,否则就停止为其办理各项手续。


買車心切的先生無奈之下只得補交了35000元余款。


可是讓先生气愤的是 ,交款之后销售公司仅向其提供了总计33000元的购车发票和各种税费发票 ,剩余部分款项既没有相应票据 ,也拒绝向其退还 ,并且交款后他才了解到 ,购买的该款车市场宣传价仅为25000元。


先生认为 ,销售公司有欺诈行为 ,诱惑他赶紧刷卡付定金 ,违背了买卖條約的真实诚信、公正合理原则 ,还以不全退定金要挟他 ,强迫他接受不對理的价格。


先生起诉到法院 ,要求销售公司返还没有相应票据支持的款项1萬元。


目前 ,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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